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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镇海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能测试办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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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0年镇海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规定,镇海区文化馆的音乐指导、舞蹈编导岗位面试形式为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后,全区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对合格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专业技能测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对象名单已公布。为确保专业技能测试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测试办法。

一、测试原则

专业技能测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测试安排

测试岗位

测试报到时间

考生报到地点

音乐指导

2020年12月11日(周五)

下午12:20

镇海区文化馆(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800号B座)212室

舞蹈编导

2020年12月11日(周五)

下午13:20

镇海区文化馆(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800号B座)负二楼音乐排练厅

三、测试须知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参加测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及如实填写的《考生健康申报表》(附件3)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到地点报到,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各岗位测试具体须知详见附件(附件1、附件2)。

四、防疫事项

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测试现场组织工作,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申报表》,并履行个人健康证明义务及防疫相关要求事项。考生应自备口罩,“健康码”或“甬行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良好、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测试。

有以下几类情况的考生须在12月10日16:00前向区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方式附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测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国内第一入境地签发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以及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除提供测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测试前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发热呼吸道症状的,须提供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测试。

五、其他事项

镇海区新闻中心的广播主持人、融媒体记者、新媒体制作、文字编辑、文字记者(1)、文字记者(2)、摄像记者(1)和摄像记者(2)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办法将另行公布。

本《办法》由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4-89287143、86292150

监督电话:0574-89287852


附件:1、音乐指导岗位专业技能测试须知

2、舞蹈编导岗位专业技能测试须知

3、考生健康申报表



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12月9日

附件1 音乐指导岗位专业测试须知.doc

附件2 舞蹈编导岗位专业测试须知.doc

附件3 考生健康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