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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镇海区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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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审计局:
《关于宁波市镇海区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整改通知》(镇委审办行整﹝2020﹞3号)已收悉,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第一时间针对报告中反馈的针对我局的2个问题进行了梳理和剖析,并组织区垃圾分类办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落实整改责任。现将整改情况回复如下:
一、问题描述
2019年12月10日,向浙江鑫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垃圾桶项目,提前支付货款81.67万元;2019年4月19日,向浙江九渊塑业有限公司采购垃圾桶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分期归还质保金,而是提前一次性支付20.91万元。
二、整改情况
一是树立过“紧日子”意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范奖金支付,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二是加强资金支付管理,落实专人负责,严把资金支付审核关,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付款。
宁波市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