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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海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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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镇海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6日

镇海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节水优先”方针,大力推动全社会节水,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及《宁波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大意义

水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是生态环境的控制性要素。我区虽属湿润带和多雨区,但经济社会比较发达,人口稠密,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全区人均水资源量远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水资源禀赋差别较大,区域性、季节性缺水并存,水资源保障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难以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的需求。全社会节水意识不强、用水粗放、浪费严重,用水效率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较大差距,水污染排放尚未根本遏制,水生态环境保护面临较大压力。要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认识节水的重要性,大力推进工业、城镇、农业等领域节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形成全社会节水的良好风尚,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坚持节水优先方针,把节水作为解决我区水资源供需不平衡问题的重要举措,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落实目标责任,聚焦重点领域,实施节水工程,加强监督管理,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推动节水制度、政策、技术、机制创新,加快推进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提高用水效率,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镇海”、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通过节水行动,促进我区用水效率进一步提升,达到国内领先,省内领跑的水平。

到2022年,建立较为完整的节水工作网络,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目标值分别小于18.0m3和17.9m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3以上,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2.71亿立方米以内。

到2025年,形成健全的节水工作体系、完善的市场调节机制、先进的技术支撑体系,全社会形成良好节水风尚,配合宁波市水利局完成国家节水型城市第四轮复查工作。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目标值分别小于16.5m3和17.4m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4以上,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3.2亿立方米以内。

到2035年,形成健全的节水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节水护水惜水观念深入人心,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全区水资源节约循环利用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形成水资源利用与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等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新格局。

三、重点行动

(一)加强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

1.强化指标刚性约束。健全我区用水总量、强度控制指标体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制定年度用水控制目标,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

全面推行“区域水资源论证+水耗标准”制度,针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等区域平台,通过区域水资源论证,明确区域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制定项目准入水效标准,编制负面清单,以“区域水资源论证+水耗标准”模式创新取水许可审批、发证和监管方式,简化取水审批程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加强对已完成水资源论证的区域平台管理。

2.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1+2+3”用水全过程管理制度体系(即持续落实一项管理制度+强化完善两项管理制度+积极推进三项管理制度),加强用水全过程管理。

(1)持续落实一项管理制度

取水许可制度。持续落实取水许可审批管理。针对非农自备取水户,严格核定取水量,确保依法发证和及时换证率达100%;针对农业自备取水户,按照省、市的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农业取水许可审批工作。同时,完善取水户“一户一档”信息台账,形成取水许可管理信息档案库,并按照浙江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填报要求,将取水户信息100%录入省水资源管理系统。

(2)强化完善两项管理制度

①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的相关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镇海区在有关规划编制中开展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实施细则》(暂名),明确在规划编制前期,由相关单位提供计划开展的城市总体规划、工业园区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规划编制、重大建设项目布局清单,区农业农村局明确在规划报告中应设立专章或以专题形式进行水资源论证的规划清单;在规划审查时,区农业农村局参与审查,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在规划审批时,提出规划审批意见,相关规划组织编制的部门需将区农业农村局的意见纳入规划中。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取水量的合理性核定工作,按规定格式填写水资源论证表或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严格水资源论证报告及相关审查、审批材料的存档和统计工作。

②计划用水管理制度。制定《镇海区计划用水管理实施细则》(暂名),指导全区计划用水管理工作。针对自备取水户,合理核定并及时下达所有自备取水户年度取水计划,并加强取水计量监控设施建设,至2022年,对年取水量1万吨以上的自备水取水户实现取水计量监控全覆盖。针对公共供水非居民用水单位,分批拓展公共供水计划用水管理,到2022年,对年用水量1万吨及以上的公共供水非居民用水单位全面实施计划用水管理,全区公共供水计划用水率达到90%以上;到2025年,全区公共供水计划用水率达到95%以上。

(3)积极推进三项管理制度

①节水评价制度。按照省、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高度重视节水评价工作,明确节水评价范围、环节和内容,强化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完善节水评价工作机制,促进规划和建设项目高效用水,从严叫停节水评价不通过的规划和建设项目。至2022年,全面建立节水评价登记制度。

②定额用水管理制度。分步推进定额用水管理,启动定额用水管理试点工作,逐步实现计划用水管理向定额用水管理转变。到2022年,对条件较为成熟的3家重点用水单位完成定额用水试点工作;到2025年,在试点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行业和用水大户实行逐步推行用水定额管理。

③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制度。出台《镇海区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暂名),针对涉及取用水的建设项目,要求项目在初步设计文件中进行节水设施设计,并与施工图同时审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相关部门应通知节水管理机构对节水设施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意见。节水设施投入使用后,节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节水设施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保证节水设施正常运行,不得擅自停止使用已建成的节水设施。

(二)加强工业节水减排

1.促进工业结构转型升级。围绕全市“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发展布局,根据镇海区产业基础和产业发展定位,培育发展“1+2+2” 千百亿级产业体系,巩固发展绿色石化1个支柱产业,提升发展先进制造和新材料2个主导产业,培育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智能家居2个新兴产业,重点优化产业集群规划布局、提升工业园区建设管理水平、强化企业梯队培育、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努力推动镇海走在全市高质量发展的前列。落实《镇海区工业领域产业准入指导意见》,从源头控制高耗水、高污染产业进入。

2.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完善供用水计量体系和在线监测系统,强化生产用水管理。强化企业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废水分质分流,加强对企业雨水、职工生活污水的管理。建立重点用水企业名录,全面并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同时,建立排名机制和水效达标对标,以单位水耗或下降率为指标,对名录内用水企业分类评价,对排名先进并在节水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业给予节水奖励,对于超过取水定额标准的企业限期实施节水改造。到2022年,年用水量5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工业企业用水计划管理实现全覆盖,全区镇(街道)级以上工业园区初期雨水收集全覆盖;到2025年,重点企业全部完成一轮水平衡测试,通过测试控制单元用水量。

3.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对传统行业和重点用水行业实施节水管理和改造升级,采用差别化水价以及树立节水标杆等措施,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促进高耗水企业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严格控制高耗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推进高耗水企业向水资源条件允许的工业园区集中。到2025年,在火力发电、钢铁、纺织、造纸、石化和化工、食品和发酵等高耗水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中新增10家节水型企业。

4.积极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完善“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循环经济体系,加快实施“补链”和“延链”工程,加快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以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热力和工艺系统节水、工业给水和废水处理等领域为重点,支持企业积极应用减污、节水的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大力推广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到2025年,创建1个市级节水型标杆园区。

(三)加强城镇节水降损

1.继续巩固节水型城市建设。巩固推进节水型城市、海绵城市的建设工作,提高城市节水工作系统性,将节水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到2025年,配合宁波市水利局完成国家节水型城市第四轮复查工作,实现“五连冠”。

2.严格控制管网漏损。开展管网控漏“101行动”,即编制1套控漏方案,改造供水管网100公里,漏损率领先国标1个百分点,对供水企业实行漏损控制目标考核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到2022年,制定和实施城乡原水、供水管网改造和控漏方案,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城市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实现全覆盖,改造供水管网50公里。到2025年累计改造公共供水管网100公里,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建立全国领先的城乡清洁高效供水管网。

3.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公共机构率先开展供水管网、绿化浇灌系统节水诊断,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全面使用节水器具。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新建民用建筑生活用水器具应符合《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T164的规定。城市园林绿化应当采用喷灌、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方式。到2022年,公共场所及公共建筑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全部区级机关、70%以上的区直属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机关建成节水型单位;到2025年,全面完成区直属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机关节水型单位建设。

4.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制定《镇海区高耗水服务行业取用水实施管理办法》(暂名),严格控制洗车、洗浴等高耗水服务行业用水总量,指导高耗水服务业优先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积极推广循环用水技术、设备与工艺。

(四)加强农业节水增效

1.实施农业节水灌溉。继续实施中小型灌区节水改造,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力度,大力推广水肥一体化、覆盖保墒等节水技术模式。加快农业种植结构优化调整,推进粮食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到2022年,全区水肥一体化面积累计达到300亩,经济作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率达30%,完成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任务,累计创建绿色发展示范区5个,累计创建2个省级节水型灌区(片)。

2.推广畜牧渔业节水方式。开展规模化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与建设,推进养殖污水无害化处理和适度再生利用,提高畜禽饮水、畜禽养殖场舍冲洗用水效率。发展节水渔业,推广工业化循环水养殖和池塘生态循环水养殖,减少养殖用水量和尾水排放量。对创建美丽生态牧场、生态池塘(示范基地)的,按新增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奖励。到2022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整治率达到100%。

3.加快推进农村生活节水。实施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加快村镇生活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与改造,实行计量收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到2022年,全区农村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保持在95%以上,全面落实水费收缴制度。

(五)水资源综合利用领跑

1.加强地下水管理。严格执行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地下水监测网络,实现地下水动态监测。地表水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求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地下取水,限期关闭未经批准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到2022年,地下水用水零增长。

2.积极推进分质供水。深化落实“分质供水,优水用水”制度,逐步减少中心城区管网自来水中工业生产供水,加快推进澥浦工业水厂的建设工作,加快推进镇海碧源水厂、碧海水厂扩建工程,加快推进姚江大工业水厂管网接入工业企业,加大工业水厂供水规模,以工业水厂供水置换自来水厂优质供水,进一步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分质供水。

3.加强非常规水利用。倡导水资源循环利用,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工业园区应规划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加快推进宁波北区污水处理厂、镇海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继续推进污水处理回用项目,通过污水处理产出的中水用于镇海区河道环境配水、市政绿化和道路清洗等。到2022年,力争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17%。

4.积极推进雨水集蓄工程。结合节水型小区、节水型公共机构建设,积极推进雨水集蓄工程,将雨水资源用于小区绿化和道路清洗。至2025年,建成100个雨水集蓄工程。

(六)科技创新引领

1.推动节水科技攻关。推动节水技术与工艺创新,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节水技术、管理及产品的深度融合。重点支持用水精准计量、水高效循环利用、精准节水灌溉控制、管网漏损监测智能化、非常规水源利用等先进技术及设备研发。开展集成创新,推动产学研一体化,充分调动高校、科研机构、科技社团和企业等各方力量,加强节水重大课题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加大先进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力度。

2.支持节水产业发展。积极开展节水技术、产品的研发和评估,加强成果转化应用,大力推广成熟高效的节水技术和设备产业化,支持节水产品设备制造。培育具有竞争力的第三方节水服务机构,提供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节水服务。到2022年,力争培育一批技术水平高、带动能力强的节水服务机构。

(七)节水宣传教育

1.丰富节水宣传教育形式。增强水忧患意识,引导全民参与节水,结合地方水情,因时因地开展节水主题宣传教育。组织开展“节水进校园”、“节水进企业”、“节水进社区”活动,积极向上社会各界宣传节水的重大意义、普及节水知识、倡导节水生活方式,形成全社会节水的良好氛围,推动节水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同时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加大节水宣传力度。结合生态文明建设、卫生城市建设、文化或旅游名城建设、美丽水乡建设等工作,推进节水教育场馆、宣传长廊、窗口展厅等宣传基地建设。到2022年,建成节水宣传教育基地1座。

2.积极推进镇海区节水先锋评选活动。从镇海区护水节水方面有突出贡献或优异成绩的个人、家庭、集体或单位中评选镇海区节水先锋,通过组织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五进”活动,宣传镇海区在“五水共治”城市节水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人物。至2025年,评选十名节水先锋,以榜样的力量提升全社会节水爱水的文明意识。

3.开展节水宣传“1+1+1”活动。加强宣传教育,开展节水宣传“1+1+1”活动,即编制1套镇海区节水宣传材料,成立1支宣讲团,实施校园基础素质教育节水1堂课。发挥主流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提高公众对我区水资源基本情况的认识,取之有度,用之有节,养成节水好习惯,树立绿色新风尚。

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一)政策制度推动

1.全面深化水价改革。完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落实农业用水精准补贴。贯彻执行市级相关水价政策,深化落实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到2022年,全区有效灌溉面积范围内初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在全区范围内实现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进加价制度,并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文件,鼓励工业企业使用再生水。

2.推动水资源税改革。与水价改革协同推进,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切实做好水资源税改革政策的贯彻落实,发挥税收调节作用,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

3.加强用水计量统计。实施节水统计调查和用水统计制度,推进取用水计量统计,提高农业灌溉、工业和市政用水计量率。完善农业用水计量设施,配备工业及服务业取用水计量器具,全面实施城镇居民“一户一表”改造。

(1)推动开展农业用水计量。完善江北灌区(镇海片)取水计量的配套设施和制度管理,并在此基础上推动开展灌区内田块灌溉用水的计量工作。采用泵站率定以电折水和标准断面用水统计相结合的方法,定期对灌区内田块的灌溉水用进行计算统计,逐步扩大内部田块的统计范围,确保灌区内部田块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达60%以上。

(2)推动开展工业用水计量。针对所有自备水工业用水户和管网内工业用水户,全部安装计量设施,并落实相应的运行维护单位。做好已有取用水单位的计量设施检查维护工作,以及新取用水单位的取水审批(或入户登记)和计量设施安装工作,确保工业用水计量全覆盖。

(3)加强实时在线监测统计。对区级重点监控用水户(包括年取5万m3以上自备取水户、特殊用水行业、所有公共供水取水户等)用水情况进行实时在线监测,安装计量监控设施,统计水量,并定期维护监控设施,确保计量监控设施运行正常率在90%以上。

4.加强用水信息共享。建立水利、经信、城管、住建、统计等多部门水务信息共享机制,依托市公共数据管理工作平台和市公共数据共享接口平台,推进跨部门、跨层级数据汇聚共享和智能应用,为节约用水工作提供支撑,实现节水事务高效监管、节水政务在线协同。

5.完善节水奖惩机制。健全完善节约用水奖励机制,对节水型社会(城市)建设、严格供水管理、节水型载体创建、节水技改、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等节水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乡镇(街道)政府、企业、单位和个人予以奖补,依法对违法取水、恶意拖欠水费、违规排污等不良信息纳入公共征信平台。

(二)市场机制创新

1.实行水效标识制度。贯彻实施《水效标识管理办法》,鼓励生产者改善产品的节水特性,鼓励销售者在进货和陈列商品时选择高效节水的产品,积极引导消费者选择水效更高的产品。对列入国家实施水效标识产品目录的用水产品,依法进行水效标识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对生产或销售应当标注而未标注水效标识的用水产品,依法严肃查处。推动节水认证工作,根据国家认监委相关要求推动节水产品认证向绿色产品认证过渡,完善相关认证工作基础信息采集。

2.积极探索合同节水管理。积极探索合同节水管理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试点开展高校合同节水管理,探索试点项目纳入公共机构部门预算,支付节水效益的费用在试点单位节约的公用经费中列支,以试点为引领,以点带面,逐步在各领域推广应用。到2022年,力争完成1例合同节水试点。

3.实施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制定《镇海区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暂名),在工业、农业和生活用水领域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明确水效领跑者指标,发布水效领跑者名单,梳理先进典型。到2025年,力争在用水产品、重点用水行业、灌区、公共机构中遴选出1个水效领跑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和政府对节水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推进节水工作。成立区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人员构成和职能分工,负责协调全区节水行动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各镇(街道)对本辖区节水工作负总责,确保节水行动目标任务完成。

(二)健全节水工作体系

完善机构设置,专人专职负责节水管理工作。按照节水行动任务分工,会同各分项牵头单位组织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建立党委政府节水目标责任制,将节水行动关键指标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

(三)保障资金投入

加大各类资金对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支持力度,对节水行动绩效优秀的镇(街道)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区、镇(街道)两级财政部门应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重点支持节水“重点行动”建设、水资源节约保护和节水宣传教育等,助力节水行动顺利推进。

(四)发挥科技支撑

推动节水技术与工艺创新,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节水技术、管理及产品的深度融合,加强节水重大课题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加大先进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力度。加强节水科技产品引入,大力推广终端节水型用水器具。

镇政办发〔2020〕81号(关于印发镇海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