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暂行办法》(甬医保发〔2020〕14号)第十一条有关规定,经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工作专家小组综合评估,提出2020年宁波市镇海区第三季度拟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公示名单,共3家(详见附件),其中医疗机构2家,零售药店1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10月13日起至10月15日止。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镇海区社会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反映,地址: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医保26号窗口。电话:89389306、89389307。受理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00。
为便于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请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实和反馈。我们将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做好保密工作。
附件:2020年宁波市镇海区第三季度拟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公示名单
宁波市镇海区社会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0年10月13日
附件:
2020年宁波市镇海区第三季度拟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公示名单
序号 | 区域 | 机构名称 | 类别 |
1 | 镇海区 | 宁波市镇海区庄市张氏口腔门诊部 | 医疗机构 |
2 | 镇海区 | 宁波市镇海馨齿口腔诊所有限公司 | 医疗机构 |
3 | 镇海区 | 宁波市镇海裕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 零售药店 |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