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石化开发区湾塘南片(ZH13-02)控制性详细规划》已获批准,现依法予以公布。
01.总则
1.1规划背景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于2015年修订并获得国务院的批复,对湾塘南片的用地规划和产业布局提出了切实的指导。但本片区未编制过控制性详细规划,使得片区缺乏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不利于片区可持续发展。为了完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实现建设用地控规全覆盖;也为了落实《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15年修订)》《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02-2020)(2014年修订)》确定的内容和要求,更好地指导规划区域下一步的建设,特编制本次《宁波石化开发区湾塘南片(ZH13-02)控制性详细规划》。
1.2规划依据与参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4)《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年)
(5)《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15年修订)》
(6)《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02-2020(2014年修订)》
(7)《宁波市镇海-小港片分区规划》
(8)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法律、法规及规划文件等
1.3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东至海天路,南至甬舟高速,西至规划镇浦路,北至规划明海北路,总用地面积约5.4平方公里。
1.4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15年修订)》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17年。
1.5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地块图则;附件包括规划编制说明、会议纪要。
1.6法律效力
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划由宁波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
规划实施和管理中一般应遵守技术管理文件的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按照《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02.功能定位和规模
2.1功能定位
规划片区的功能定位为:国家原油储备基地、以制造业为主的产业功能区。
2.2发展规模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532.7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98.1%。
03.控制单元
3.1控制原则
控制单元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通过严格控制单元建设总量,来控制整体的开发强度,而单元内各地块分量允许突破并相互平衡,由此来增加地块的开发弹性。
3.2单元划分
本次规划片区为工业功能区,用地性质相对单一,地块完整,界限明确。将规划片区划分为1个控制单元,单元编码为ZH13-02。
3.3控制内容
规划片区作为工业功能区,控制单元的强制性内容包括控制单元的主要用途、总建设容量、配套设施控制要求等。
ZH13-02控制单元总用地面积约542.5公顷,其中规划城市建设用地532.7公顷,主要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及三类物流仓储用地;除现状中石化及国家原油储备库外的所有城市建设用地,总建设容量上限控制在413.9万平方米。
04.用地规划
4.1工业用地
规划二类工业用地面积约183.0公顷,占该片区建设用地的34.4%。
4.2物流仓储用地
规划物流仓储用地为三类物流仓储用地,用地面积约240.0公顷,占该片区建设用地的45.1%。
4.3其他用地
其他用地还包括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水域等。
05.生态系统规划
5.1 绿地系统
规划绿地系统要适应工业区生产特点,不强制性规定绿化景观要求,从实用和可操作性出发,尊重自然环境,营造生态型工业园区。
规划公园绿地10.1公顷,规划防护绿积35.9公顷。其中中石化国家原油储备库周边主要以防护功能为主,新建及改造工业园区周边主要以生态功能为主。
5.2水体系统
向阳中河、向阳河河道宽度控制为15米,南洪门前河河道宽度控制为10米。
5.3公共开放空间系统
本区公共开放空间主要有两个层次,区域开放空间和内部开放空间。
区域开放空间廊道主要包括南侧的甬舟高速生态景观廊道、东侧海天路生态景观廊道。
内部开放空间主要为沿规划片区道路和河道建设的防护绿地,在园区外围形成绿色天然保护屏障,建设绿色园区。
06.道路交通规划
6.1道路等级
规划片区内规划道路分为高速公路、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五级,规划道路红线宽度12-52米。
(1)高速公路
甬舟高速
甬舟高速公路主要承担过境交通,对外连接舟山,对内通过绕城高速公路可抵达宁波市内各主要区块,规划近远期结合,预留拓展空间,以适应远期发展要求,设计车速100公里/小时。
(2)快速路
镇浦路
镇浦路作为连接镇海老城与澥浦的南北向重要交通性干道,规划采用地面与高架结合的模式,地面部分为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40米,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高架部分为城市快速路,道路红线宽度26米,双向6车道,在明海路、庄俞路各设置一对上下匝道,快速路设计车速80公里/小时。
(3)主干路
1.海天路
海天路作为石化开发区的南北向主要通道,穿越石化开发区各片区,向北连接慈溪,向南与镇海城区、港口和液体化工码头相连;红线宽度52米,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
2.明海路
明海路是连接石化区与镇海新城南区的重要道路,路线自新城南区向北延伸,与镇浦路、海天路、滨海路相交,分别形成十字交叉口,红线宽度40米,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
3.庄俞公路
庄市与俞范的南北向重要货运干道。分为东、西两条单向交通道路,东侧半幅道路宽25.5米,西侧半幅道路宽24米,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
(4)次干路
川浦路
川浦路是规划片区内南北向交通联系主要通道,北接明海路、向南联系庄俞公路、祥安路等主次干路;红线宽度32-38米,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
(5)支路
规划片区支路红线宽度为16-24米,城市支路起完善路网功能等级结构,承担集散路网交通流量的功能。规划支路结合用地性质灵活布置,支路的设计车速为30公里/小时。
6.2道路交叉口
本规划片区内道路相交以平面相交形式为主。交叉口标高分两类,一类靠近河道的交叉口,通过桥梁底标高计算桥面标高,采用2%¬-3%坡度,确定交叉口具体标高;第二类为远离河道的交叉口,一般根据周边用地情况确定。规划坐标采用宁波市2000坐标系,标高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07.综合防灾规划
7.1消防
(1)消防体系
建立统一的火灾防范、报警、救灾系统网络。
规划片区消防体系为两级管理。
1、石化区特勤二中队:负责区内公用设施消防和区内企业火灾联防。
2、企业专职消防队:负责企业内部火灾预防及火灾消防。
(2)消防取水口
规划在南洪门前河设置两处消防取水口。
7.2抗震
规划片区的地震动参数为0.10g(Ⅶ度)。
7.3地质灾害防治
根据《宁波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本规划片区为缓变型地质灾害(地面沉降)一般防治区,地下水开采、工程项目建设和其他有关工程经济活动,必须考虑地面沉降这一重要因素,注意防患,避免人为诱发。
08.环境保护规划
保护目标:以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理念为指导,逐步调整化工、电镀、印染等高污染企业转型,减少区域空气污染物排放,有效利用水资源,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资源消耗总量的减量化。
大气污染控制:加强片区生态环境建设,加快周边生态防护林带建设,通过源头削减、末端治理等综合性措施,确保区域特征污染物不超标。
雨污处理措施:雨水通过雨水管网就近排河道,初期雨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区域内大型企业污水自行处理达标后按环保要求排放,其余企业生活污水和生产污水通过污水管网输送至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物处置措施:片区企业对有价值固废实施综合利用,对不具有综合利用价值的危险废物实施集中处理。
项目准入条件:入区项目要充分体现“世界级、高科技、一体化”的要求,达到清洁生产水平一级或国际先进水平,适度提高准入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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