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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 09- 06 浏览量:

关于印发镇海区轴承行业数字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有效性 废止
规范性文件编号 BZHD01–2019–0009
体裁分类 通知
服务对象 法人
文章正文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镇海区轴承行业数字化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现予印发,请根据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4日

镇海区轴承行业数字化改造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培育工程的意见》(甬党发〔2019〕38号)精神,加快关键基础件产业集群发展,促进我区轴承行业“提质增效降本”,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的发展要求,依托“数字化改造,平台化服务”的新模式,选择轴承行业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在2020年12月底前实现行业内符合改造条件的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

二、实施对象

申报实施数字化改造的轴承企业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二)企业负责人具有较强的提升企业智能制造水平意识,企业经营管理规范,生产场地整洁有序;

(三)实施工厂或车间具备WIFI网络条件,具备公司级网络宽带,采用工业路由器。

三、实施内容

(一)第一期:试点示范。开展全区轴承企业调研和企业发动,选择4家数字化改造意愿强烈、具备上云条件的轴承企业,将相关设备接入数字化智能制造系统,实现企业设备联网上云和企业管理上云。开展一系列智能制造管理和实务专题培训,帮助企业从“经验管理”向“数字管理”过渡。本期计划在2019年10月底前完成。

(二)第二期:面上推广。总结试点示范成果,组织轴承企业数字化改造现场推广会,扩大实施范围,实现区内轴承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建立镇海区轴承工业云平台,并尝试将改造范围向其他行业扩展,帮助企业分析生产经营痛点、难点,有效提升设备利用率和生产效率。本期计划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四、政策支持

(一)补助标准。对实施机联网数字化改造的企业,按改造投入的50%予以补助,其中车床类设备数字化改造投入上限按2250元/台计,磨床类设备数字化改造投入上限按3300元/台计。每家企业补助资金最多不超过30万元。全区轴承行业数字化改造计划资金600万元,分2019年、2020年两年实施,当补助资金超过年度计划额度时,则按比例下调兑现标准。

(二)政策兑现程序。改造企业于项目完成后提出验收申请,由区经信局会同区财政局,组织智能制造专家组进行验收,确定补助金额并下达补助资金。

(三)以上补助额度不以企业上年的企业综合贡献为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区工业强区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区经信局成立工作专班,协同各方面力量,积极推进轴承行业“数字化改造、平台化服务”先行示范,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和服务监督工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注重应用实效。加强数字化改造项目的监测评估,定期开展分析,不断改进完善,确保规范、透明、公开,实现产业数字化转型的目标。

(三)逐步推广应用。通过轴承行业数字化改造,培育一批标杆,并进一步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我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本方案自施行。

镇政办发〔2019〕94号(关于印发镇海区轴承行业数字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政策解读 《镇海区轴承行业数字化改造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政策图解 图解关于印发镇海区轴承行业数字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