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可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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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局的小微企业政策培训不仅为我们详细解读了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还手把手指导我们填写报表,让企业切实享受到了税收优惠。”日前,镇海兴庄市政服务有限公司就收到了来自税务局的税收优惠“大礼包”。

  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文件规定,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兴庄市政服务有限公司是一户增值税按月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主营市场管理、物业管理等业务。据悉,该公司1月的申报销售额约为9万元,按照最新的税收政策,满足小微企业的免税条件。“相比原来,这个月可以少交增值税近3000元,对企业来说是一笔不小的优惠了。”企业财务负责人闻江娟说道。

  闻江娟还表示,由于企业每月销售额波动较大,为最大限度地享受政策优惠,因此选择了按月申报增值税的方式。据保守估算,企业今年共计可享受税收优惠超2万元。

  “这一轮减税降费政策实实在在帮助小微企业减轻了资金压力,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充足动能。”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邬启伟表示。

  下步,税务部门将以开展便民春风办税行动为契机,从政策衔接、软硬件保障、服务优化、宣传辅导等各方面入手,让减税降费的春风真正吹到纳税人心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