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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骆挺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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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全市“六争攻坚”挂职锻炼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

骆挺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金宇明、郎强同志任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洪萍同志任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副主任(挂职一年);

海滢滢同志任宁波市大学科技园管委会副主任(挂职一年)。

上述同志挂职期满后职务自然免去,不另行发文。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