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字号:

(摘 要)

(2019年1月15日在镇海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镇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董顺来

2018年工作回顾

一、把保安全护发展作为第一责任,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协同推进平安镇海建设。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69人,同比上升3%,起诉712人,同比下降4.8%。正确贯彻宽缓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49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不起诉98人,彰显司法温度。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涉黑恶犯罪嫌疑人35人,受理审查起诉17人,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持续保障经济平稳发展。发挥检察机关在打击经济犯罪、防控经济风险方面的作用,依法起诉电信网络诈骗、非法经营、高利转贷等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2人。对接民营企业司法需求,由院领导或资深检察官上门提供“点对点”法律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关注中美贸易摩擦等经济发展态势,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避免影响企业发展。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头版报道推广。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加强检察环节风险防控和矛盾化解工作,全力做好重大会议、重点项目建设等时段维稳工作。就医疗、金融等领域管理漏洞,通过检察建议、信息专报等方式推动相关部门完善制度、强化监管。结合诱骗老年人购买保健品、未成年人犯罪等案例,检察官深入老年人社区、中学校园等开展法治宣传。推动检力下沉,拓展骆驼检察室职能作用,打造便民服务基层检察平台。

二、把加强法律监督作为主要职责,不断提高监督质量水平

全面加强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强化刑事立案监督,督促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3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人,建议撤案15人。强化刑事侦查监督,追捕3人,追诉漏犯、漏罪6人。其中,追捕的一名罪犯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该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优秀案件。在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骆驼派出所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共同规范刑事侦查活动。创新开展刑拘后未报捕案件的法律监督工作,工作成效得到省市检察院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深入开展审判活动监督。落实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列席审委会等制度,加强对生效刑事裁判的同步审查,对刑事判决提出抗诉意见4件。与区委政法委、区政府法制办等部门联合开展案件评查,加强裁判文书检索系统、民事诉讼智慧监督系统应用,实现对区法院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常态化、动态化监督。加大办案力度,办理各类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0余件。

持续强化刑事、民事和行政执行活动监督。加强驻所检察工作,促进区看守所连续23年安全无事故。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对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建议收监4人,督促执行财产刑6人,有效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其中,戴某监外执行监督案获评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优秀案件。回应群众对法院判决“执行难”的关切,通过办理徐某、何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等案件,支持法院依法执行。加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针对城建、环保领域某些行政处罚难以到位等问题,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维护行政决定的刚性。

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在区委、区人大的大力支持下,与国土、环保、市场监管等行政机关加强联络,营造良好的公益诉讼外部环境。建立侦监、公诉、民行、控申等部门“一体化”联动机制,夯实公益诉讼内部工作基础。牢牢把握公益核心,重点在国有财产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份,全部得到采纳,推动相关问题得到实际解决。其中,一起逃缴税款公益诉讼案挽回国有财产损失260万元,在全市同类案件中数额最大。

三、把深化改革创新作为动力源泉,促进检察工作转型发展

推动检察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建立完善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协作等多项机制,依法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6件7人,继续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工作中的职能作用。落实“谁办案谁决定、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检委会讨论决定案件数量明显减少,检察官主体地位进一步凸显。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建立类案证据审查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诉前主导、审前过滤作用。

建立公益损害和诉讼违法举报处理机制。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拓展检察法律监督的手段和途径。细化举报中心工作规则,建立各业务部门之间的线索移送、案件办理等制度,做到集中管理、全面核查、评估研判、后续监督一体化,切实提高举报中心工作质效,有效回应人民群众诉求。

加强检察技术与信息化建设。不断推进现代科技与检察业务的深度融合,着力打造“数智镇检”品牌。建成远程案件会商、两法衔接信息共享等系统,全省率先在基层检察室建成远程提讯、远程庭审系统。联通区看守所监管网络,搭建驻所检察智能监督平台,实现对羁押场所的全方位监督。

四、把提升司法公信作为系统工程,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严格落实重要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研究落实好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坚持院领导带队走访制度,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基层群众等参加检察开放日、案件公开审查等活动,畅通社会各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

严把案件质量关。加强案件流程管控,健全重大疑难案件研判机制,完善“诉前会议”制度,避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对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促进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

不断深化检务公开。深化司法办案进程公开,及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211条,方便案件相关人员及时了解办案进程。深化司法办案结果公开,公开检察环节各类法律文书530份,实现应公开法律文书全部公开。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建成12309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检察服务。

五、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发展根基,大力锻造镇检铁军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真正把讲政治的要求贯彻到全部检察工作中,体现到办案效果上。坚持党建引领,贯彻区委“基层党建全域提质年”部署,开展“牢记初心使命、勇于奉献担当”专题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升检察干警政治素养。

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每季度定期召开党风廉政部门联席会议,层层压实廉政责任。加大正风肃纪力度,突出抓好各项禁令、规定的落实,持续推进从严治检。

狠抓履职能力建设。贯彻落实业务建设、人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培训,开展“中层干部上讲台”“优秀法律文书评比”等练兵活动,切实增强干警履职能力。全年,检察干警获得各级各类荣誉40余人次。

2019年工作安排

我院2019年的总体工作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努力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更加主动地服务发展大局。发挥打击、保护、监督、预防等检察职能作用,保障“四驱动四提升”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加强职务犯罪检察工作,促进清廉镇海建设。

二是努力维护公平正义,更加有效地强化法律监督。完善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工作机制,探索深化检察监督新途径。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强化对执法司法不规范问题的监督纠正。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民事行政审判、调解、执行等活动的监督。正确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大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三是着力提升司法公信,更加深入地促进工作转型发展。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和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促进检察权规范运行。推进刑事案件速裁、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工作,强化检察机关诉前主导和审前过滤作用。坚持司法为民,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各项司法便民服务措施。

四是全面加强素能建设,更加有力地打造检察队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推进“牢记初心使命、勇于奉献担当”专题教育实践活动,确保检察干警政治过硬。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不断推进从严治检。实施“素能提升”工程,努力造就一支结构合理、专业齐备、素质优良的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