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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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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2019年1月15日在宁波市镇海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顾国芳

顾国芳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记者汤越 摄)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常委会在中共镇海区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决策部署和区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议决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一年来,共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主任会议14次,作出决议决定13项,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25个,听取专题汇报37个,开展执法检查3次,组织视察4次,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4人次,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稳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建立落实环境报告制度。根据《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要求和市人大的有关意见,研究制定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落实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区政府每年向区人大报告全区环境状况和环保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健全了区人大制度化开展生态环保监督的工作机制。在完善区级环境报告制度的基础上,将这一制度延伸覆盖到全区各镇(街道),在全市率先实现了环境报告制度基层全覆盖。各镇(街道)人大分别以镇人代会、街道政情通报会等形式,听取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关于本区域环境状况和环保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认真抓好了贯彻落实。

组织开展环保执法检查。前后历时3个多月,全面检查《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施行以来我区的贯彻实施情况,听取审议执法检查报告,提出进一步落实环保责任体系、推进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着力解决环境突出问题等审议意见,交区政府研究处理。与省、市人大上下联动,组织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全区工业固废规范处置工作,形成了执法检查报告,提出推进工业固废治理、安全处置危险废物、强化固废监管执法能力建设等意见建议,并报市人大常委会。

跟踪督查水环境整治工作。结合实施《关于办理改善水环境打造品质之城议案的决定》,组织视察我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对进一步推进系统治水、科学治水、依法治水、全民治水提出更高要求。认真督办代表关于加强污水管网建设管理的建议,针对“剿灭劣V类水”、建设“污水零直排区”等代表和群众关注的问题开展常态化监督,推动区政府落实水环境治理的各项工作措施。配合市人大常委会视察我区环境状况,对宁波北区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我区近海海洋环境质量进行了检查。

二、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把牢财政审查关口。听取审议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听取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实施情况汇报,依法审查批准了2017年财政决算和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开展区债务情况调研,听取区政府债务收支情况汇报,审查批准了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要求加强债务管理,严控新增债务,打好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攻坚战。组织对区人社局等五部门和宁波市大学科技园的2017年财政决算进行审查,提出针对性的审查意见,并督促整改审查发现问题。

关注发展运行态势。高度重视区“十三五”规划实施中期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各工委分工负责、全员参与,对19个区“十三五”专项规划全面开展调研,听取审议区政府“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肯定规划实施情况总体良好,同时要求运用好中期评估成果,积极应对新旧动能转换、产业项目储备、资源要素制约等方面存在的困难问题,狠抓重要指标、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分解落实到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中,继续推进“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听取审议2018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提出要加快改善发展环境,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做大做强实体经济,提高招商工作水平,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结合督办建设宁波主城区北部中心的重点议案,与区政府共同研讨论证我区今后发展的目标方向和实现路径。

研究重大发展议题。听取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情况报告,审议提出要重视规划引领、推进产城融合、强化管理服务,通过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提升我区经济整体竞争力,推动区政府制定了打造现代服务业“四大产业集群”的工作方案。组织视察我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开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推动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升科技创新驱动能力,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抓住我市修编城市总体规划的契机,建议区政府对接全市规划,完善我区新一轮城乡开发建设的规划编制,提升城区品质和城市功能。开展土地利用工作情况调研,督促区政府完成了13个土地“供而未建”项目的整治工作。

加强财政审计监督。贯彻落实《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听取审议2017年区本级财政审计工作报告,就拓宽审计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整改审计发现问题、注重审计结果运用等方面提出了审议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规范预算管理、维护财政纪律。区政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制定了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办法,在机关综合目标考核中新增加了审计监督考核内容,基本完成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三、努力提升群众生活品质

监督落实民生实事项目。广泛征求代表和群众的意见,把好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初审关,确保项目具有公益性、普惠性和可行性。代表首次票决产生2018年7件民生实事项目后,制定督办任务分解表,明确每个项目对口联系的常委会领导、常委会工委和区人大代表中心组,进行一对一的跟踪督办。一年来,广泛发动在镇的各级人大代表参与监督,年底听取审议项目建设情况报告,确保所有民生实事项目均如期或提前建成。同时,组织视察了上年度政府实事工程建设情况,建议区政府加强管理,发挥已建成项目的作用,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推动改善城乡环境面貌。组织视察招宝山城区改造提升工作,听取专项汇报,深入座谈研讨,要求按照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和建设规划方案有序推进,加快改善招宝山区域的生产生活环境,增强老城的生机活力和发展后劲。听取美丽乡村建设情况汇报,提出要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加强新农村建设的规划编制、长效投入、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共建共享机制建设等各方面工作,促进我区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听取审议关于宁波市十七房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情况汇报,对规划表示原则同意,并要求按照规划有序推进保护、建设和开发利用。

促进提升公共服务体系。深入调研我区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听取审议关于招宝山区域医疗资源整合情况的报告,提出把医改要求与我区实际紧密结合,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形成各方合力、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有效激发医共体内在活力等审议意见。区政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针对存在问题深入进行整改。听取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就公共文化建设的资源整合、供需对接、队伍建设、机制创新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听取区轨道线网(综合交通)优化策略研究专题汇报,建议调整优化我区交通体系规划,完善与宁波主城区北部中心相适应的交通枢纽功能。

助力解决民生热点问题。针对日益凸显的城区停车难问题,听取审议缓解停车难问题的工作报告,提出制订停车设施配套建设规划、新增和盘活社会停车资源、创新市场化和智能化的停车管理模式等审议意见,督促开展停车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代表关于公积金中心简化手续优化服务的建议进行重点督办,推动区公积金中心改进管理,建成网上办事大厅并投入使用,切实改善了群众的办事环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学前教育、机构养老、宗教场所管理等民生问题的关切,加大视察、检查、跟踪督查等监督力度,推动解决落实。

四、着力深化法治镇海建设

  大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情况专项督查,组织视察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走访全区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听取区编委办、发改、人社、民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工作汇报,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和企业家、居民代表对改革的意见建议。听取审议关于“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要求对改革进行系统谋划,按照改革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查找和补齐短板,推动改革向基层延伸,加强窗口一线人员的队伍建设,加快改革各项举措落地见效。相关审议意见已交区政府研究处理。

积极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审议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常委会《行政诉讼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就“一府两院”落实审议意见,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有关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制定出台《加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支持区人民检察院履行公益诉讼职能,有效实施公益诉讼,依法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审而有效”,全年共接受区人民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20件,全部列入主动审查范围,并对其中2件提出了修改意见。

认真落实依法治区各项任务。听取关于全区“七五”普法中期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调研指导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情况和基层“三治”融合工作,提出要重责任压实、重方法创新、重基层基础,继续把“七五”普法引向深入。依法规范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全年任免人大常委会、专委会工作人员17人次,决定任免政府组成人员12人次,任免审判、检察人员和人民陪审员15人次,组织宪法宣誓5次;补选市人大代表1名、区人大代表8名。配合参与我市立法工作,向市人大提出立法意见建议100多条次。

五、扎实开展人大代表工作

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加强代表的学习培训,举办了“区人大代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辅导培训班”,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张咏梅在全区代表工作会议上传达全国两会精神,组织代表赴全国人大培训基地参加“履职能力提升班”培训,全年培训代表200余人次。加强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组织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区政府常务会议,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全年代表参与达33批256人次。做好代表会前视察、履职登记、优秀建议推选、向选民述职等工作,引导激励广大代表依法履职、联系群众、参与监督、发挥作用。

增强建议督办实效。在代表建议酝酿阶段提早介入,组织各代表中心组对拟提交大会的议案建议进行初审、合议;办理过程中把握好分类归口、精准交办、办前面商、规范答复、办后回访等工作环节;对事关发展和民生重大问题的代表建议进行重点督办,组织开展办理工作“回头看”活动,抓住各种有利时机推动落实代表建议。区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提交的171件建议,已经解决的为81件,解决率为47.4%,3件重点督办件得到了较好办理,代表对办理工作和办理结果的满意率均为100%。闭会期间收到的14件代表建议,已全部按要求交付办理。

丰富代表闭会活动。以监督民生实事项目建设为主题,把“主任接待代表日”、半年度重要情况通报会、跟踪督办代表建议等活动有机组合,开展了“代表活动月”主题活动,收到良好效果。加强人大代表联络站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做好省、市人大代表进站接待的服务保障工作,区人大代表全年进站195人次,接待选民群众380余人次。定期开展社情民意收集处理工作,全年共收集处理社情民意356件,其中报常委会的36件已全部处理完毕。

六、重视加强人大自身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根据区委部署,启动开展“牢记初心使命,勇于奉献担当”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强化人大干部的责任意识、奉献意识、担当意识,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发挥常委会党组的政治核心作用,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提高履职行权能力。紧密围绕区委“三个年”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的要求,发挥人大优势积极开展工作。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全体干部广泛参与,深入学习中央精神和省市区各级决策部署,学习宪法和法律,学习人大业务知识,深入到项目攻坚、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等工作一线和实际问题中调研指导工作,进一步形成了“议事先学法、决策先调研”的工作常态,一批调研成果被区委、区政府采纳吸收。严格按照法定要求和民主集中制原则议事行权,坚持联系代表和群众问计问策,进一步提高了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

推进机关建设和基层人大建设。加强闭会期间对区人大法制、财政经济委员会的领导,支持各专门委员会建章立制、开展工作。抓好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的常委会机关建设,全面提高机关党建和各项业务工作水平,提升机关服务保障能力。密切联系基层人大,定期召开镇(街道)人大工作例会,指导各镇人大开好镇人代会,组织各街道人大工委开展评议街道办事处工作,深化镇(街道)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会商)制,推进基层人大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全年调整充实镇(街道)人大负责人4名,基层人大干部队伍结构更加优化。

2019年的主要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5周年和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做好今年工作非常重要。今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中共镇海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推动改革发展,建设生态文明,改善人民生活,深化依法治区,为我区加快实施“四驱动四提升”战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质量推进“港口强区品质之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根据这一指导思想,今年常委会将重点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致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严格落实环境报告制度,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就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环境整治工作、环保热点问题等进行专题询问,指导各镇(街道)人大规范执行环境报告制度。继续推动实施水环境整治议案,听取审议《改善水环境打造品质之城议案》的实施进展情况,结合审议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就全区治水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督促落实水环境整治的目标任务。跟踪监督《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意见的落实情况,提升我区法制化建设生态文明的工作水平。配合省、市人大执法检查,推动水污染、大气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二、加快促进创新驱动发展

依法行使财经监督法定职权,审查批准2018年区财政决算,听取审议区计划、财政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根据需要审查批准预算调整方案和政府债务限额,加强以支出为重点的全口径预决算监督审查,推进预算联网审查,继续开展部门、园区预算审查。努力服务发展大局,听取审议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国企经营和改革执行情况等报告,听取区债务情况、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存量土地利用工作、甬江北岸概念规划和城市设计等专项工作汇报,视察、调研都市农业示范区创建、轨道交通建设、新农村安置房建设等情况。深入调研我区培育发展新动能、建设宁波主城区北部中心和甬江科创大走廊、发展绿色石化产业、贵驷街道托管后的运行情况等重大课题,提出意见建议,供区委、区政府决策参考。

三、努力增进全区人民福祉

深化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采用多样化的监督形式,建立代表满意度测评等长效监督机制,加强对民生实事项目进度、质量和绩效的跟踪监督。聚焦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听取审议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情况报告,跟踪督查缓解“停车难”问题进展情况。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听取医共体建设情况报告,加大力度跟踪监督我区医共体建设推进情况;组织视察区职业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学前教育“两个条例”执法检查。关注饲养宠物、广场舞、餐饮油烟排放等“民生小事”,督促区政府明确管理主体,落实执法责任。

四、深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大力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平安镇海”建设,听取审议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情况报告,支持检察机关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度,听取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报告,组织视察我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情况,继续跟踪“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情况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贯彻实施情况。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听取审议“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七五”普法年度工作报告,推动全民普法工作顺利开展。认真落实依法治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试行办法,研究制定听取审议区监委会专项工作报告的办法;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五、切实增强代表工作实效

密切与代表的联系,组织代表列席、参加人大、政府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扩大代表对全区社会治理的参与。认真督办代表建议,完善督办机制,提高办理质量,推动建议办理从重答复向重落实转变。加强和改进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推进代表联络站的标准化、制度化建设,充实联络站活动内容;建立代表专业小组,使代表参与监督更加专业、精准、有效;加强代表的学习培训,完成本届人大代表赴全国人大培训基地轮训的三年计划。丰富活跃代表活动,坚持代表活动经常化,精选主题组织代表集中开展活动。加强代表履职管理,落实代表履职登记、代表述职各项制度,激励代表更好地依法履职、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六、全面加强人大自身建设

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人大工作,根据区委部署,深入开展“牢记初心使命,勇于奉献担当”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制定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从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全面加强常委会的思想政治、履职能力、纪律作风各项建设。协助区委开好全区人大工作会议,推动全区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修订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推行闭环式监督、审议意见清单化等举措,增强行使决定权、监督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标近年来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推动基层人大改革创新,健全镇(街道)人大机构设置和力量配备。加强闭会期间对人大专门委员会的领导,全面做好人大宣传、信访、研究、督查、信息化建设等机关各项工作,为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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