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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全市率先出台考核办法助推环境监管网格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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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环境监管更精准、更快速,去年以来,镇海区积极探索环境监管网格化建设,建立三级网格,明确责任落实,并在全市率先出台网格化环境监管考核办法,充分调动各级网格环境监管积极性,实现从“被动执行”到“主动出击”的转变。 

一、建立分级考核机制。印发《关于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全区划分为三级网格,其中全区行政管辖区域为一级网格,镇街道及园区为二级网格,村社区及相对独立的功能区块为三级网格,并由上至下逐级进行考核,实现各级网格分级履责,信息互通、上下联动。目前已建立一级网格1个,二级网格6个,三级网格89个。 

二、建立分类考核机制。出台《镇海区网格化环境监管考核办法》,考核内容分为企业排查考核、环境问题考核和组织工作考核三部分,分别占考核比例40%、40%、20%。企业排查考核要求每季度对网格内企业排查至少一次,并建立排查计划总结季报制度;环境问题考核重点针对水、气、固废、噪声等十大环境问题,通过具体的量化指标,确保考核结果公正、有效。 

三、设置考核专项资金。区财政安排网格化环境监管考核专项资金约200万元,用于对工作有力、成效突出、措施到位的网格和个人进行奖励,充分调动各级网格、网格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建立按季考核制度,每季度根据各级网格、网格员考核结果核定考核奖发放额度,并发放至各级网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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