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见义勇为 警方表彰奖励
镇海新闻网
2010-07-28

市民“见义勇为”荣誉证书(言宁 摄)

7月26日下午,一场温馨的“见义勇为表彰会”在骆驼派出所里上演。当镇海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柴泽跃将荣誉证书及奖金分别交到李军、周平和唐田(三人均为化名)的手里时,三人止不住地说:“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

至此,“720飞车抢劫案”终于画下了一个完美的句号,警方呼吁,在当前社会治安形势下,迫切需要发挥群众力量,强化警民协作意识,共同维护社会治安。

案情回放

事情还得从7月20日说起。当晚,李军像往常一样在骆驼老街邮电局西面小巷子里纳凉。21时左右,起身准备离开的他见到一辆载着两个青年男子的摩托车缓缓朝自己驶来,侧身让路后忽觉脖子一紧,再一看,脖子上的玉观音坠黄金项链早已不知所踪。

“我当时第一反应,‘坏了,碰上飞车抢劫了’,当时也没多想,本能地一个反身抓住了摩托车后座上的那个人,一边大声呼救”,提及那一幕,李军依旧心有余悸。然而,摩托车并没有因为李军的突然反应而停下来,反而加大了油门。眼瞅着摩托车就要开走,这时站在前方的周平二话没说冲到了巷子中间,张开双臂拦住了摩托车的去路。驾车男子显然受到惊吓,慌乱之中,一头撞在了路边的电线杆上。

在这紧急时刻,唐田也加入了“抓贼”的队伍中,与李军、周平一起与两名歹徒展开了贴身肉搏战。面对对方的竭力抵抗与言语威胁,三人毫不畏惧,将两名歹徒团团困住,5分钟后,民警赶来,最终将歹徒制服。

警方表彰

据了解,飞车抢夺的犯罪行为,是一种危险性极高、危害性极大的犯罪行为,除了给受害人造成财产损失之外,极易给受害人和不法分子带来极大的人身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抢劫罪定罪处罚。

“在审问中,两歹徒对自己飞车抢夺以及为了逃避抓捕而暴力反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因此这起“抢夺案”的犯罪性质已经上升到了“抢劫案”。而在进一步的审理中,我们警方发现,这两人还牵扯了另几起‘飞车抢夺案’,属于在逃人员。” 柴泽跃副局长说。

经过调查、核实,警方确认李军、周平和唐田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给予了相应的奖励。同时,警方也呼吁,在当前社会治安形势下,迫切需要发挥群众力量,强化警民协作意识,共同维护社会治安。

此外,夏季一直是“两抢一盗”等犯罪行为的高发期,警方提醒市民应注意以下几点:1、尽量避免夜间独行,或走人迹罕至的小路;2、尽量避免首饰外露。尤其是女性朋友在佩戴贵重金属的情况下,尽量挑选安全的交通工具,避免在大街上逗留;3、一旦遭遇歹徒,请市民们伸出援助之手,力所能及地帮助受害者。